河池中院学习实践活动请人监督
2009-04-19 15:21:03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数:
为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4月13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聘请蓝炳烈等10名同志担任河池中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监督员,对全院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主动参与学习实践活动,对各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向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广泛听取和收集干警和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主动深入群众中,积极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同时,中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还建立监督员意见建议整改台账及反馈制度。对于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建立台账,确定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意见建议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据悉,此次聘请的10名监督员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均在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公信度高、敢于纳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个体经营户、退休干部、社区干部等群众中层层推选产生。 (唐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