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廉租房保障今明年标准确定

2009-12-14 03:05:58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数: 

    12月2日,河池市本级2009年度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召开,进一步明确了河池市本级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和条件。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相结合的方式。市本级2009年度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确定标准及保障标准为:一、确定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6000元(含60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标准: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或者等于13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市本级2010年度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确定标准及保障标准为:一、确定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6500元(含65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标准: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或等于15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

    凡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由户主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时间安排为:2009年12月1日起受理申请、初审,2010年1月6日至25日公示、审批,2010年1月26日起办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手续。

    会上传达了《河池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河池市本级2009-2010年度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确定标准及保障标准》。会议要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河池市本级住房保障工作。(蒙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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