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池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2010-07-16 01:54:1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把各方面人才凝聚到党的事业中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选拔数量和职位

    (一)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3名

    1. 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市地方志办主任1名

    2. 市政协研究室主任1名

    3.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正处长级)1名

    (二)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11名

    1. 团市委副书记1名

    2. 市教育局副局长1名

    3. 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4. 市委党校副校长、市行政学院副院长1名

    5. 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市地方志办副主任1名

    6. 市文学艺术联合会副主席1名

    7.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1名

    8.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1名

    9. 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1名

    10.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1名

    11.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1名

    (三)公开选拔28岁以下的正科级领导干部30名

    1. 金城江区3名:

    (1)金城江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局长1名

    (2)金城江区党史办主任1名

    (3)金城江区长老乡人大主席1名

    2. 宜州市3名:

    (1)宜州市乡镇人大主席1名

    (2)宜州市民族事务局局长1名

    (3)宜州市党史办主任1名

    3. 罗城县3名:

    (1)罗城县科协主席1名

    (2)罗城团县委书记1名

    (3)罗城县方志办主任1名

    4. 环江县3名:

    (1)环江县乡镇人大主席2名

    (2)环江县房改办主任1名

    5. 南丹县3名:

    (1)南丹县中小企业局局长1名

    (2)河池·南丹工业园区管委会策划招商部部长1名

    (3)河池·南丹工业园区管委会项目管理部部长1名

    6. 天峨县2名:

    (1)天峨县龙滩库区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

    (2)天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局长1名

    7. 东兰县3名:

    (1)东兰县科技局局长1名

    (2)东兰县党史办主任1名

    (3)东兰县少数民族语言工作局局长1名

    8. 巴马县2名:

    (1)巴马县文联主席1名

    (2)巴马县党史办主任1名。

    9. 凤山县2名:

    (1)凤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1名

    (2)凤山县社会科学办公室主任1名

    10. 都安县3名:

    (1)都安团县委书记1名

    (2)都安县乡镇人大主席2名

    11. 大化县3名:

    (1)大化县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1名

    (2)大化县卫生监督所所长1名

    (3)大化县房改办主任1名

    (四)公开选拔26岁以下的副科级领导干部40名

    1. 金城江区3名:

    (1)金城江区六甲镇人大副主席1名

    (2)金城江区侧岭乡纪委书记1名

    (3)金城江区保平乡政府副乡长1名

    2. 宜州市5名:

    (1)宜州市乡镇党委委员3名

    (2)宜州市招商促进局副局长1名

    (3)宜州团市委副书记1名

    3. 罗城县3名:

    (1)罗城县黄金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1名

    (2)罗城县天河镇党委委员1名

    (3)罗城县纳翁乡党委委员、副乡长1名

    4. 环江县3名:

    (1)环江县红十字会秘书长1名

    (2)环江县下南乡计生办主任1名

    (3)环江团县委副书记1名

    5. 南丹县3名:

    (1)南丹县芒场镇副镇长1名

    (2)南丹县里湖瑶族乡副乡长1名

    (3)南丹县中堡苗族乡财政所所长1名

    6. 天峨县3名:

    (1)天峨县新农合办主任1名

    (2)天峨县红十字会秘书长1名

    (3)天峨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1名

    7. 东兰县4名:

    (1)东兰县方志办副主任1名

    (2)东兰县卫生监督所所长1名

    (3)东兰县绿化办主任1名

    (4)东兰县计生服务站站长1名

    8. 巴马县3名:

    (1)巴马县农经局副局长1名

    (2)巴马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3)巴马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

    9. 凤山县3名:

    (1)凤山县长洲乡团委书记1名

    (2)凤山县平乐乡妇联主席1名

    (3)凤山县江洲瑶族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1名。

    10. 都安县5名:

    (1)都安团县委副书记1名

    (2)都安县乡镇党委委员4名

    11. 大化县5名:

    (1)大化县外事办副主任1名

    (2)大化团县委副书记1名

    (3)大化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1名

    (4)大化县文化馆馆长1名

    (5)大化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1名

    (五)从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年轻人才到乡镇领导班子任职11名

    1. 金城江区五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2. 宜州市刘三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3. 罗城县天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4. 环江县驯乐苗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5. 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6. 天峨县更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7. 东兰县巴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8. 巴马县凤凰乡党委委员1名

    9. 凤山县平乐瑶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10. 都安县九渡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11. 大化县大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六)从外出务工和返乡(在乡)创业优秀人才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12名

    1. 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副科长1名

    2. 金城江区白土乡党委委员1名

    3. 宜州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4. 罗城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5. 环江县长美乡人大副主席1名

    6. 南丹县中堡苗族乡民政办主任1名

    7. 天峨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

    8. 东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1名

    9. 巴马县招商促进局副局长1名

    10. 凤山县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1名

    11. 都安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1名

    12. 大化县水果局副局长1名

    (七)公开选调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21名

    1. 市水利局计财科科长1名

    2. 市国资委企业科科长1名

    3. 市经济委员会经济运行科科长1名

    4. 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科科长1名

    5. 市党史办、市方志办征编科科长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6. 市委党校图书资料室主任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7. 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主任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8. 金城江军用供应站军供保障科科长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9.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10. 市委宣传部讲师团副团长1名(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

    11.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1名

    12. 市政府办公室副科长1名

    13.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

    14. 团市委学校部副部长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15. 市委党校政工科副科长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16. 市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17.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科副科长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18. 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19. 市接待办综合科副科长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20.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

    21. 市地震局综合科副科长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

    以上7项公开选拔总人数为128名(处级14名,科级114名)。

    二、选拔范围

    (一)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副处级领导、28岁以下正科级领导、26岁以下副科级领导的选拔范围为面向全市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从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年轻人才到乡镇领导班子任职的选拔范围为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从外出务工和返乡(在乡)创业优秀人才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范围为河池市外出务工人员及返乡(在乡)创业人员。

    (四)公开选调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选调范围为面向全市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从事公务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 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资格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任副处长级职务(或相当副处长级职务)1年以上或正科长级职务(或相当正科长级职务)4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2. 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资格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任正科长级职务(或相当正科长级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长级职务(或相当副科长级职务)4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3. 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资格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任副科长级职务(或相当副科长级职务)1年以上或科员级职务(或相当科员级职务)4年以上。

    (2)28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4. 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资格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为副科级(或相当副科级)的干部或任科员级职务(或相当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的干部。

    (2)26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 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到乡镇领导班子任职资格

    (1)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须为副科级(或相当副科级)干部或担任科员级职务(或相当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的干部。

    (2)企业单位的报考人员,须为在规模以上企业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指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满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涉及企业级别问题的,采用“两个比照”的办法确定。一是按照企业的管理层次来比照。中央、自治区驻河池企业和市人民政府直管企业比照处级单位,其直属、二层单位比照科级单位;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直属企业、市直属机关(如市国资委)管理的直属企业比照科级单位。二是按照企业的规模大小来比照。即根据国家统计局2003年5月22日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 (暂行)》规定的划分标准和2009年底的统计数据,大型企业比照厅级单位,其直属、二层单位比照处级单位,三层单位比照科级单位;中型企业比照处级单位,其直属、二层单位比照科级单位;小型企业比照科级单位。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两种“比照”办法中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子公司不单独比照,随母公司(指在我市注册的一级法人)比照确定后类推。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第二种办法比照。

    企业正职领导职务是指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总裁、执行总裁)、党委书记。企业副职领导职务是指企业的副董事长、董事会专务秘书、副总经理(副总裁)、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企业内设的监事会主席。

    企业管理人员是指企业中负责计划、生产(业务)、技术、信息、设备、物资、劳动、成本、财务、项目、党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并担任一定管理职务的人员。在企业生产(或业务)一线直接从事技能操作(或业务)的人员,包括班(组) 长,不列为企业管理人员范畴。

    (3)30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 面向全市外出务工和返乡(在乡)创业优秀人才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任职资格

    (1)年龄40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参加选拔的外出务工人员应在规模以上企业从事管理工作(指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满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4)参加选拔的在乡(返乡)创业人员,应为企业法人。其创办的企业在当地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当地产业有一定的带动作用,在社会上有较好的声誉,得到当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

    (5)身体健康。

    7.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参加选调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为现任正科级干部或任副科长级职务(或相当副科长级职务)1年以上或科员级职务(或相当科员级职务)4年以上。企业人员按照“两个比照”办法确定职级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参加选调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为现任的副科级干部或担任科员1年以上;企业人员按照“两个比照”办法确定职级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职务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三)岗位具体条件

    公开选拔、公开选调职位均还设置有其他岗位条件,详见简章附表。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按照发布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1. 发布简章:2010年7月8日。

    由市竞选办和各县市区竞选办在《河池日报》、河池电视台、河池电台、河池先锋网、河池网、河池人才网等新闻媒体发布简章。简章可从河池先锋网(www.gxhcxf.gov.n)、河池网(www.hcwang.cn)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下载,也可到河池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竞选办)或相应县市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市区竞选办)索取。

    2. 组织报名:2010年7月8日至7月26日(双休日上班时间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可以是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相关《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简章附件中下载,也可到市竞选办或县市区竞选办索取),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复印件(不再退回)2份,交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5张(同时提供报名表及照片电子版)。外出务工或返乡(在乡)创业报考人员还要提供务工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当地经贸部门出具的投资规模、用工证明、法人代表证书等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考处级领导职位和市直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到市竞选办报名。报考县市区科级领导职位的,到相应县市区竞选办报名。

    3. 资格审查:2010年7月8日至7月26日。

    处级领导职位和市直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市竞选办负责。县市区科级领导职位的资格审查,由相应县市区竞选办负责。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于7月29日至7月30日在报名地点发放。

    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须于7月30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报名地点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 笔试: 2010年8月1日。

    笔试按处级领导职位和科级领导职位分别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测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和选拔职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政策法规知识。综合测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处级领导职位和市直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笔试地点设在河池市,县市区科级领导职位的笔试地点设在相应县市区。

    5. 面试:2010年8月15日。

    面试按处级领导职位和科级领导职位分别命题。每个公选职位按照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5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实行“两票制评分”。即成立考官组和评议组,接照7∶3的权重共同评分。考官组由“领导+专家”共7人组成,评议组由“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代表+工人代表+农民代表+基层行业代表” 若干人组成(不超过20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处级领导职位和市直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面试地点设在河池市,县市区科级领导职位的面试地点设在相应县市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每个公选职位按1∶3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共同确定为体检人选)。

    6. 体检:2010年8月下旬。

    由市竞选办和各县市区竞选办统一安排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按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7. 考察:2010年8月下旬。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各职位通过体检的人选进行考察。

    8. 研究决定:2010年8月下旬。

    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各公选职位任职人选。

    处级领导职位任职人选由市委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确定。市直单位科级领导职位任职人选由相应的职位所属市直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或党委(没有成立党组或党委的,由单位领导班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确定。县市区科级领导职位任职人选由相应县市区委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确定。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可以空缺。

    9. 公示任职:2010年8月下旬。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市竞选办、县市区竞选办分别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法律规定不设试用期职位除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本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纪检监察、媒体、“两代表一委员”代表、群众代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员将全程参与监督,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8-2305512、12380。

    未尽事项,可向市竞选办、县市区竞选办咨询。市竞选办设在市委组织部。地址:河池市行政中心二楼205室,邮编:547000,来信请注明河池市竞选办收。联系电话(传真):0778-2305011、2307910。电子信箱:hc2305011@126.om。

    各县市区竞选办联系方式:

    (1)金城江区竞选办(设在金城江区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78-2112878

    传真:0778-2115200

    邮箱:jzkc2878@163.com

    (2)宜州市竞选办(设在宜州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78-3188223

    传真:0778-3188209

    邮箱:zzb3188223@163.com

    (3)罗城县竞选办(设在罗城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78-8219679

    传真:0778-8218885

    邮箱:gbg9679@163.com

    (4)环江县竞选办(设在环江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78-8821675

    传真:0778-8825691

    邮箱:hzg8821675@sina.com

    (5)南丹县竞选办(设在南丹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78-7232303

    传真:0778-7282192

    邮箱:zzb7232620@126.com

    (6)天峨县竞选办(设在天峨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78-7823588

    传真:0778-7830988

    邮箱:abc22203@163.com

    (7)东兰县竞选办(设在东兰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78-6329702

    传真:0778-6329703

    邮箱:dlzzb6329702@163.com

    (8)巴马县竞选办(设在巴马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78-6221327

    传真:0778-6212011

    邮箱:hy66zl@163.com

    (9)凤山县竞选办(设在凤山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78-6817470

    传真:0778-6815043

    邮箱:gbg6817470@163.com

    (10)都安县竞选办(设在都安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78-5220117

    传真:0778-5212521

    邮箱:dazzb705@126.com

    (11)大化县竞选办(设在大化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78-5823685

    传真:0778-5818089

    邮箱:gbg5823685@163.com

    河池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8日

    


评论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河池新闻

图说城市 图说天下

阅读排行 阅读排行


爱河池

简介|联系方法|服务|相关法律|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