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卫生和盐业部门回应市民“碘过量”疑问
日前,来自卫生部的消息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将食盐碘强化量的上限从60毫克/千克下调至30毫克/千克,包括广西在内的5省(区)被认为“碘过量”。河池出售的碘盐中碘是否过量?记者为此进行走访。
市民议论“碘过量”
记者走访河池城区部分副食品店及超市,发现各食盐专柜上摆放加碘精制盐,以及锌碘盐等系列营养盐,包装袋上标注的碘含量约在20毫克/千克至60毫克/千克之间;此外,不少市民亦在议论“碘过量”。在南城百货食盐专区,记者听到几名前来买盐的市民在议论。“听说广西市场上出售的碘盐含碘量超标,不知道是真是假?”家住河池城区新建路的覃德先生说。据其介绍,他一般都到超市或食盐专卖店购买碘盐,因为正规销售点的碘盐可靠。“吃了20多年碘盐,从未注意碘盐含碘量。”覃德说。
“碘盐含碘量超标了?不可能吧,都吃很多年了。”在金城江农贸大市场副食品店买碘盐的王恩梅女士吃惊。她认为,市场上销售的碘盐都从盐业公司进货,质量应该没有问题。
家住城区中山路的覃顺林先生说,他曾有朋友先后患上甲状腺疾病,因此认为该病与碘过量有关。“希望主管部门进行解释,消除我们的疑虑。”覃顺林建议。
河池曾是缺碘地区
据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李建明介绍,碘缺乏可影响胎儿和婴幼儿脑发育,造成智力障碍;同时可引发地方性甲状腺肿、克丁病(聋、哑、呆、小)等,危害人体健康。在1965年未进行碘缺乏病防治前,通过对我市8万余人调查,结果碘缺乏病的患病率平均为46.42%,部分重病地区高达65.43%。受此影响,1966年,我市各部门开展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在环江、东兰等47个乡(镇)74个村,开展对碘缺乏的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在环江、东兰、天峨共6个乡,12个村设立防治监测观察试点,对3517例病人进行服用碘化钾片、碘油丸、碘油注射等。
盐业公司运销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我市属碘缺乏病流行区,按规定,1966年5月,盐业公司开始向所属销区供应加碘食盐。1972年以前,我市所供应的碘盐均为海生盐;1972年从产区调入第一批精制盐后,市场才同时供应加碘精制盐和加碘海湖盐。
部门监测碘盐
据李建明介绍,碘缺乏及碘过量都可能诱发疾病,因此该中心重视碘盐含碘量的监测。据资料显示,2009年,该中心在每县(市、区)采样288至300份,共采集了3195份,合格3143份,不合格48份,非碘盐4份,碘盐覆盖率为99.86%,碘盐合格率为98.41%,碘盐中位数为30.0mg/kg;同时,每月还对河池、宜州盐业公司食用盐进行采样监测,共抽检12批次共108份,合格率100%。2010年上半年,全市随机抽检91个乡,364个行政村的盐样共3192份,检测3191份,合格3160份,不合格26份,非碘盐5份,碘盐覆盖率99.81%,碘盐合格率98.89%,合格碘盐食用率98.71%,碘盐中位数30.0mg/kg。
此外,中心还开展居民户碘盐和适龄儿童尿碘监测。据监测,3年来累计抽样检测居民食用盐9579份,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等在95%以上;抽检儿童尿样1804份,儿童尿碘中位数大于100微克/升,未超过国家现行标准。
盐业公司负责人说,按规定,食用碘盐含碘量应在20毫克/千克至60毫克/千克之间,低于20毫克/千克或高于60毫克/千克不宜食用。目前,河池碘盐含碘量都在20至60毫克/千克,符合国家标准。他还说,食盐加碘需遵守国家标准,在食盐中加多少含量的碘,都有国家硬性规定,并非谁想加就加。
李建明认为,甲亢等甲状腺疾病的发生是由内分泌、工作压力等因素综合决定。家族中有甲状腺病史的人群,应控制碘摄入量。
(本报记者 周剑峰 实习生 侯玉芬)